跨境换股两头在外(试论跨境换股并购的法律风险)
1、如何通过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
跨境换股是指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即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的的的的跨境换股的最大收益是减少外汇支出,给外国投资者特别是红筹上市的企业提供一个更加低成本投资方式。
1、条件
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
所涉及的境内外股权应为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上述股权应当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上述第、、项不适用于“特殊目的公司”
2、聘请并购顾问
的的的的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顾问。并购顾问应就并购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境外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并购是否符合资产评估结果及上述条件的要求作尽职调查,并出具并购顾问报告,就前述内容逐项发表明确的专业意见。
并购顾问应符合以下条件:
信誉良好且有相关从业经验;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应有调查并分析境外公司注册地和上市所在地法律制度与境外公司财务状况的能力。
3、程序
境内公司应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三章及第32条的规定向商务部报送审批文件。
商务部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对并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批准证书,并在批准证书上加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的
境内公司应自收到加注的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分别向其颁发加注“自颁发之日起8个月内有效”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
境内公司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预先提交旨在恢复股权结构的境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申请书、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就其持有境外公司股权事项,向商务部、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登记手续。
当事人除向商务部报送《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所要求的文件外,另须报送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商务部在核准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权后,颁发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在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 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凭商务部和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无加注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另外,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或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支付转股、减资、清算等资本项目款项。
2、如何通过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
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需要必备的条件
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
所涉及的境内外股权应为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上述股权应当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3、如何通过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
跨境换股是指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即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的的的的跨境换股的最大收益是减少外汇支出,给外国投资者特别是红筹上市的企业提供一个更加低成本投资方式。
1、条件
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
所涉及的境内外股权应为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上述股权应当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上述第、、项不适用于“特殊目的公司”
2、聘请并购顾问
的的的的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顾问。并购顾问应就并购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境外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并购是否符合资产评估结果及上述条件的要求作尽职调查,并出具并购顾问报告,就前述内容逐项发表明确的专业意见。
并购顾问应符合以下条件:
信誉良好且有相关从业经验;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应有调查并分析境外公司注册地和上市所在地法律制度与境外公司财务状况的能力。
3、程序
境内公司应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三章及第32条的规定向商务部报送审批文件。
商务部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对并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批准证书,并在批准证书上加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的
境内公司应自收到加注的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分别向其颁发加注“自颁发之日起8个月内有效”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
境内公司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预先提交旨在恢复股权结构的境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申请书、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就其持有境外公司股权事项,向商务部、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登记手续。
当事人除向商务部报送《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所要求的文件外,另须报送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商务部在核准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权后,颁发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在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 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凭商务部和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无加注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另外,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或向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支付转股、减资、清算等资本项目款项。
4、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是什么?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 外资外汇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投资者自行提交或其委托他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包括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结汇用途等股权购买金结汇申请方面的内容和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委托境内法人或境内个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2. 以境内合法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对价款的,提供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资金划入中方账户的入账证明;以境内合法所得非货币财产支付对价款的,提供股权出让方出具非货币财产已交付证明文件 3. 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变更后的外汇登 记证 4. 股权转让协议 5. 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决议 6. 商务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7. 资本项目核准件 8. 收购款结汇水单或银行出具的款项到帐证明 9.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10. 以上提供的都须审核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留存外汇局 注意事项:投资性公司收购中方股权,由投资性公司自行办 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 外方股权购付汇需提交的材料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 2.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3. 转股协议; 4. 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 5. 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经批准 生效的合同、章程; 6. 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7. 会计师事物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有所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产权交易鉴证书; 8. 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或中介机构的纳税意见; 9. 申请前一日申请方相关外汇账户对账单; 10.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11. 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1、外商投资性公司向中方转股,中方应以人民币支付转股对价。2、存在股权转让收益的外方必须完税后汇出股权转让款。3、外商投资性公司向中方转股,中方应以人民币支付转股对价。4、以上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留存外汇局。 境内居民所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资金调回及开户需提交的材料 一、境内居民“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的开户 1、书面申请; 1. 境内居民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境内居民自然人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 2. 关于特殊目的公司资本变动的合法、有效的交易证明; 3. 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 4. 境内返程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5. 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特殊目的公司相关的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1、书面申请;2、境内居民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境内居民自然人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3、直接向其指定的收款人进行支付的书面支付命令;4、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5、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1、所有材料须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装订成册的材料须盖骑缝章/骑缝签字,IC卡需正反面复印。2、资本项目专用外汇账户每一笔资金入账需经外汇局核准;该账户内外汇资金可用于经常项下支出或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下支出,若结汇使用可由银行遵循“支付结汇制”直接办理。账户迁移、注销比照资本金账户进行管理。
5、如何通过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
跨境换股实现外资并购需要必备的条件
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
所涉及的境内外股权应为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上述股权应当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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