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平台税务问题(持股平台税收政策)
1、作为持股平台,大股东转让股权给持股平台,需要交税吗
如果持股平台的穿透股东也是大股东的话,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7号
第十三条,可视为有合理理由,做平价转让,不需要交税
2、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持股平台有什么税收优惠
个人直接持股操作简单,税负小
3、请教代持的股份对外转让涉税问题
可不可以这么判断:由于A公司只是代三个自然人持股的持股平台,因此对B公司的股权实质是三个自然人的股权,所有权归属于三个自然人,A公司对R1 R2有一笔其他应付款,同时对B公司有一个长期股权投资;基于前述判断,T公司实质是从R1 R2两个人中购买股权;因此鉴于以上判断,实行如下操作:由A公司、T公司和R1 R2两个自然人三方共同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R1 R2授权A公司将部分B公司的2%的转让给T公司,A公司内部直接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T公司的投资款直接付给R1 R2两个自然人,不用资金到A公司转一圈,两个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知道这样是否合适,请大家多指正。。。
4、员工将股份转让给持股平台公司,是否需要就该项转让申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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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伙企业买卖股票所得需要缴纳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鉴于营业税纳税人的定义为“单位和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的范畴,应属于单位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061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个人为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6、有限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是不是从7月1日后开始征增值税
53号公告对限售股条款的执行时间做了如下的规定: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2022年5月1日前,此前未处理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
结合上述规定,对于限售股转让征收增值税的政策是从2022年5月1日开始,买入价的确认规则从9月1日开始,若5月1日-9月1日已经就该业务交过增值税的,无论买入价是按照实际取得价格还是首次发行价等;全面营改增后这种行为若是没有交过增值税则按照53号公告的规定来执行
7、股权激励持股平台之各平台税负比较
内容来自用户:shtxlbb
股权激励持股平台补充材料——各平台税负比较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持股|通过合伙企业持股|
1.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参考文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政策解读:|1)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3)如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政策解读:|1)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政策解读:|1)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自然人合伙人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3)部分地方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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