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日内交易有限制吗(沪深300股指期权交易规则)
1、股指期权的剩余期限是什么?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合约。以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期权称为股指期权。
股指期权主要包括四大基本要素,即:标的资产、权利金、行权价格和到期日。具体而言,标的资产是合约规定的在某一确定时间进行交易的资产;权利金是期权买方为了获得权利支付给卖方的资金,是期权的价格;行权价格是期权合约规定的,买方有权在合约所约定的时间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资产的特定价格;到期日是合约规定的最后有效日期——即股指期权的剩余期限。一般而言,无论是买权或是卖权,期权剩余时间越长,其时间价值就越大,由此期权有着因时减值效应。
根据股指期权规定的交易方向,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拥有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资产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期权卖方拥有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根据股指期权的行权时间,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行权,美式期权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任意一天行权。
我国股指期权设计为欧式期权,则期权只有在到期日方可履约,不会出现提前履约指派的可能性。
2、股指期货年内连续几次限制?分别都是什么限制?
9月2日晚间,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将期指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二十三,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旨在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中金所决定,自2022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切实防范市场风险,通过降低资金杠杆抑制市场投机力量,自2022年9月7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标准。为进一步抑制日内过度投机交易,结合当前市场状况,自2022年9月7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收取。
3、买卖股指期货有上限吗?
持仓限额制度
刚才给大家谈的就是特殊法人机构在开户环节所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细节供大家参考。接下来就谈一下对于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的投资操作,避险操作更为紧迫和更为需要注意的,那就是持仓限额制度。就是说交易所实行的是持仓限额制度,也就是说他有了持仓限额制度他就规定了会员,或者某一个客户对某一个合约当天持仓的最大数量,也就是说超过了数量的话,在这一个客户无法下除定量的单子。这个就是一个持仓的限额,是一个绝对量。
然后同意客户在不同会员出开仓交易,写在单一合约的单边持仓的合计计算后超过会员的持仓限额。也就是说作为某一个机构投资者,作为某一个投资公司或者是一个大型的机构投资者,无论他在多数家会员处开户,他的合计的编码是不能超过持仓限额制度的要求。那么,我们在这里就把这个持仓限额制度的具体数量要求给大家做一下展示。大家也了解一下他的数量化。
就是说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的具体规定分两类。一类是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某一个合约的单边持仓限额为100手。在2007年初次发布中金所交易规则当中这一持仓限额是600手,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起步和高标准的要求,这次降为100手。如果我们以沪深300指数3000点计算,一张合约的价值是3000点乘以300个合约指数,这个大家都已经挺熟悉了,那就是90万元。那么进行投机交易的某一客户、某一个合约单边持仓限额就是9000万,就是说是相当于对单一合约限制。
同时我们也知道,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以后,推一个期间内,是有4个合约在交易的。也就是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也就是说同一时间、同一方向,如果投资者是通过在四个合约上同时开仓的话,他所能持有的最大部位是400手。也就是约合3.6亿。
这是第一个,持仓限额对投机客户的绝对量限仓的一个要求。第二个就是某一个合约结算账户后,单边持仓量超过100000手,结算会与下一个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也就是说单一结帐会员在市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不得超过市场总量的四分之一。这个就是在100000手以上的规模。在这里提到的持仓限额就是提醒机构投资者一定要关注持仓限额的具体要求。根据持仓限额合理的调整。那么在前面的交易编码申请里给大家已经介绍过了,就是说新修订的办法里面增加了一个套期保值和套利,可以根据投资的目标和要求申请相应的客户编码。
在这里就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在持仓限额制度里面这里就规定了,就是说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合套利交易的客户号持仓,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受投机客户100手的限制。只要是你经交易所报批,经交易所审批可以后,部分要求的套期保值交易的部位和套利的部位他们持仓是不会受到持仓限额的约束的。也就是说在座的机构投资者,在套利交易方面有独到的特长,独到的模式,要尽早的开始向交易所实施套利交易的编码,然后在套利交易编码的情况下,实施相应的套利投资交易。这样的话,这部分持仓是不会受到持仓限额投机100手的限制的。
然后套期保值交易也是一样的,套期保值交易也有一些重大的突破。以往的套期保值交易在原地的规则里面,时约设计,设计的时限也是比较短的。现在新修订的规则里面,对于套期保值交易,设计的时间是比较长的。然后不是对合约、对方向,你可以在不同合约上进行补充性的选择,更好的满足机构投资者避险的需求。所以说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现在也提供了很多的申请要求,这个可能是机构投资者下一阶段可能需要尽早了解,尽早开始准备的。
就是说客户和会员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时候会开仓交易。就是说有的时候大家在交易过程当中,发现了这种情况,可以查一下自己是不是各个合约累计的持仓部位已经超过了400手的限制就无法开仓,那个时候不止是交易系统的问题了。这里就是在把交易编码跟大家说一下。
4、期权交易规则是什么?
建议关注芝商所期货及期权交易策略,每周都有解析市场最新动态及趋势
5、买入期权合约,是否会因为市场行情的剧烈变化而触发强制减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今日发布消息,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准备紧锣密鼓地进行,从中金所的通知上看,如果市场及相关人士对规则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在11月15日之前反馈到中金所。中金所发布的通知称:“拟于近期开展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交易。”
11月10日,中信建投期货金融衍生品首席分析师刘超在研究报告中表示:“国内金融期权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在丰富投资者风险管理工具的同时,对于增强长期资金持股信心、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活跃现货市场、提高标的市场流动性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欧式期权、现金交割 每点100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的规则附件有8项之多。其中市场最关注的是《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是到期才能行权的欧式期权,“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都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交割方式都是现金交割。沪深300指数每一个指数点100元人民币。
所谓欧式期权是指买方只能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当天行使权利。中金所上市的期权和另外两个沪深300ETF期权不同,中金所的股指期权是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就是根据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盈亏,直接现金结算扎平了结相应持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规定,“对看涨期权合约,交割结算价高于行权价格的,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交割结算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其他情形下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零”;“对看跌期权合约,合约交割结算价低于行权价格的,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行权价格与交割结算价的差额,其他情形下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零”。
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和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的相似之处在于:第一都是现金交割;第二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相同;第三,“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同为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第四,涨跌停板的幅度一致,都是10%。
沪深300的期货和期权规则是配套的,这就为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配合操作提供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可以衍生出种类繁多的交易策略,套利、套保、投机、对冲、量化……各种花式玩法都将层出不穷。
华西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周聪表示,此次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也是因为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时间最长,最为市场接受,也有利于同一标的的几种工具的丰富,让策略交易更加有效。
“价格保护带制度”增补进新规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了给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铺平道路,中金所还修改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等6项交易规则,新增、删除了部分表述,有些非常重要,需要市场高度关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提出了“价格限制制度”,其中的“价格保护带制度”很多投资者还是第一次听说。
“价格保护带制度”这个关键提法,最早见于某期货网站上一篇《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仿真平台推出价格保护带的通知》的文章,表述为“价格保护带是为了防范交易指令错误导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风险而推出的一项价格稳定机制,根据市场实时行情确定参考价,超出保护带范围的限价指令将被系统自动拒绝。”
记者注意到,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将“涨跌停板制度”修改为“价格限制制度”;第三章《价格限制制度》第八条的最新表述,“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价格保护带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交易所可以对某一上市品种实行一种或者多种价格限制制度,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设定和调整熔断幅度,价格保护带范围和涨跌停板幅度。”
当年,某证券公司在股指期货上的“乌龙指事件”不少人还记忆犹新,“价格保护带制度”其实就是规定报价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乌龙指”事件发生的概率。
华西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周聪表示,价格保护带制度的推出,是对价格限制制度的一种完善。不再是对市场进行简单的涨跌停板限制,而是更尊重市场规律和波动,对投资者也是增加保护性。
期权合约不实行强制减仓制度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征求意见中的规则”规定:“期权合约不实行强制减仓制度。”对于期权卖方来说,这条规则需要高度关注。
期权买方是指买入开仓看涨期权或买入开仓看跌期权的交易一方,买方需要支付权利金给卖方,买方是享受选择权利的一方,到期后可以选择行权或者不行权,理论上说损失可控可以博取无限收益。
期权卖方,卖方期权的持有者,收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但是有可能要承担行权义务,理论上说存在风险无限的可能,所以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期权卖家,一旦保证金不足并且伴随出现极端行情,期权合约不实行强制减仓制度,或许对个别卖方来说,风险将变得不可控,卖方需要高度注意交易策略的设计,应对这种小概率事件。
6、期权怎么做?
到证券公司签合同,缴纳订金,即可合作,到要注意风险,个人不建议你做期权,风险比较大。
7、解释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主要条款的含义
可以去中金所网站详细学习
上一篇:美股上涨有上限吗(美股涨跌幅上限) 下一篇:2023年潍柴动力(潍柴动力历年分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