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拆上市股东是不是亏了(公司亏损股东是否承担)
1、分拆上市将给母公司带来怎样的影响?
分拆上市将给母公司带来的主要影响有:
1.子公司分拆上市后的市场表现如何可以确定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值
2.母公司拥有子公司很大一部分股权,所以它仍然保留对子公司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
3.通过子公司的分拆上市,往往会给母公司带来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可以提高其投资价值
2、分拆上市对母公司和创业板分别是利好还是利空?为什么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是有很大的利好的,因为创业板的股价很高,上市后母公司可获得比整体上市更多的融资,整体上市不仅盘大些而且还少了些创业板的”高新技术”的概念.
对创业板是利空,更多的公司加入创业板使创业板股票的数量大增,分流了资金,使得股价被一定程度的调控.
分拆上市主要是为了抑制创业板的暴炒和过高的股价,为了防范将来的不确定的过高风险,可以说是调控提前介入.
3、要分拆上市,利好还是利空
要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和股价都属于利好,不是利空。
4、子公司分拆上市,为什么说母公司获得超额投资收益?
你是卖一篮子鸡蛋赚钱,还是一个一个煮成茶叶蛋分个卖赚的钱多
5、公司总经理不是股东。公司亏损要不要承担责任?
总经理只要做到勤勉尽责就没责任
股东在应该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6、某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方法简述
内容来自用户:xy0460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了六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的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 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六大条件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二、 四种上市类型
当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到了分拆上市的具体要求时,共有四种上市类型可供选择:
(一) 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此种情况的主要条件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
7、公司亏损时股东之间应该怎样承担?是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吗?
公司的利润或亏损的承担方式,经济法有相关规定,在合股时签订的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摊,出资比例不能明确划分的,由各股东平摊。